
根据香港公司法例第三十二章规定,香港註册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委任公司秘书,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责任。其职责包括向公司註册处申报有关公司架构、股东及董事的变动,亦需為董事局拟定公司会议议程、筹备周年股东大会及对相关的法定条例提供专业諮询及建议。
环宇提供的香港公司秘书服务,致力减少客户面对相关法例时產生的困扰及疑惑,评定公司的策略是否符合相关法例。同时,转达最新公司法例,并剖析对公司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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